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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通信管理局) |
审批流程 | 网上提交--受理通知书(退回修改)--办理完成 |
审批时间 | 受理后40-60个工作日 |
有效期限 | 5年(每年年检) |
国内多方通信许可证定义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国内多方通信许可证范围: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把我国境内两点以上的多点电话终端连接起来,实现多点间实时双向话音通信的会议平台服务。
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是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把我国境内两地或多个地点的可视电话会议终端连接起来,以可视方式召开会议,能够实时进行话 音、图像和数据的双向通信会议平台服务。
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是为国内用户在互联网上两点或多点之间提供的交互式的多媒体综合应用,如远程诊断、远程教学、协同工作等。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申办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申办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研究报告;
(2)技术方案研究报告;
(3)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4)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7)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件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8)公司3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